依照我国
诉讼费用缴纳之相关规定,涉及
债务纠纷而申请
民事诉讼者,诉讼费用通常由
败诉方承担,然而,若
当事人聘请律师作为
诉讼代理人时所需承担的律师服务费用则由委托人自行负责。不过需注意,若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但
胜诉方可自愿承担的情况下,则不在此限。对于
诉讼案件而言,
律师费主要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然而,在
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成为被告后,该方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那么该方有权向原告索要这笔律师费(法律明确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可在
起诉状中明确提出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