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某些索赔责任的情况下,作为
被保险人的您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实际上,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实践做法,对于涉及到保险业务中的
纠纷和争议,我们应当优先选择通过仲裁的途径来解决这些问题。尽管如此,如果涉事各方对
仲裁结果存在不同意见或者疑虑,他们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争议事项提交至当地的人
民法院,启动
诉讼程序以期获得最终的裁决和判决。
《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保险纠纷应当通过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协议,选择仲裁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