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费用收取方式的详细介绍如下:诉讼费用应按照针对
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钱金额所指定的固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法则如下:
首先,针对财产类的
诉讼案件,其收费方式是根据诉讼请求所包含的金额或估值,依照一定比例逐步累积。具体而言
(1)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未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每宗案件需支付50元人民币;
(2)若诉讼请求的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支付;
(3)若诉讼请求的金额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支付;
(4)若诉讼请求的金额介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支付;
(5)若诉讼请求的金额介于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支付。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导致
人员伤亡的
赔偿金计算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若肇事车辆已购买相关保险,则可将肇事车辆所有人、驾驶员以及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并提
起诉讼;
(2)
首先,由负责承保的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损失进行
赔偿,如仍存在不足部分,则由
肇事方自行承担;
(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因
受害人年龄差异而有所区别,但均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3、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