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
赔偿,作为投保方或被保险方,您有权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维权:
首先,您可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签署相关的和解协议;
其次,您也可以寻求双方均信赖并尊重的第三方人士或机构(如基层调解组织)的协助,请求他们进行调解;如果您所签订的
保险合同中包含了
仲裁条款,那么您还可以依据该仲裁条款向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您还可以直接向当地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除此之外,您还可以考虑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