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申请人出具拒绝理赔通知。当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无论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索偿申请,对于那些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保险公司有义务自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发出拒绝理赔通知,同时附上详细合理的解释。而对于那些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保险公司则应在与申请人达成
赔偿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款项的支付。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