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而没有合理原因的困境时,您有权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除此之外,以下几种方法也能帮助您进行有效的维权: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直接商议理赔的具体事宜,力求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之道,妥善化解理赔争议;
其次,如果和保险公司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以前往各大保险
公司设立的专门投诉中心进行投诉处理,敦促保险公司尽快着手处理理赔事宜;
再次,如果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提出投诉,寻求其公正的裁决;
最后,如果上述所有措施仍未能解决争议,您可以选择通过
法律诉讼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七条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下列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
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
(二)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
保证保险;
(三)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险种。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公布上述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险种范围。
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标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保险机构应在销售时就其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做出明确提示,要求投保人确认,并留存确认记录。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应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