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车辆修理费用的情况下,车主是否应当选择自行承担维修责任,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若车辆受损程度较为严重,不及时修复可能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亦或是导致车辆价值贬损,那么车主可能不得不先行垫付相关维修费用,随后再通过法律手段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然而,倘若车辆受损程度较轻,且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依据,那么车主便需审慎权衡并寻求其他可行的解决策略,例如尝试联系其他保险公司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
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