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义务之际,作为投保人您依然享有诸多法定手段用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首当其冲的便是采用友善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无疑是最为常见、便捷高效之方法。在此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尝试与保险公司展开平等对话,并共同研究制定一个合理的
损害赔偿方案。
此外,如果协商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投保人亦可以考虑通过
仲裁程序来解决此次纷争。详细来说,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所属的
仲裁机构
递交仲裁申请书,由该机构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而其裁决结果具有
强制执行力。
最后,倘若上述两种途径皆未能够有效地解决问题,那么投保人便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