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对理赔事项予以拒绝的困境时,投保人有权选择以下几种既合法又有效的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通过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友善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能达成公平、合理的
赔偿协议;
其次,若以上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投保人可向该保险公司所属的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据相关
法规进行裁定,并获取具备
强制执行力的仲裁文书;
最后,在协商和仲裁均告失败的情况下,投保人仍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