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保险公司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有权拒绝理赔的几种可能原因:
1、所涉及的
保险事故并不属于该保单的保障范围之内;
2、关于等待期免责条款的规定,在
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特定时间段内,即使
被保险人遭遇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亦可依据此规定不予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3、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免除责任事项;
4、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5、若被保险人为自杀行为或者故意实施
违法犯罪活动,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因被保险人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
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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