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险公司作出拒付
赔偿金的决定之时,
被保险人可依照以下方式来寻求援助和支持:
首先,进行客观公正且针对事件本身的协商工作,以期能与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并解决
纠纷;
其次,与相关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取得联系并提交投诉申请,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
再者,寻求专业的保险调解组织的协助,借助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调解工作;
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无法解决问题,被保险人还可选择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对保险公司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
保险索赔申请,保险人应当及时、认真、全面、准确地进行理赔,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