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第三方对于投保车辆的损害行为导致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公司将在其自行向投保人进行
赔偿的日期起算,在赔偿总额的规定范围内代替
被保险人行使其对该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若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获得了
损害赔偿,则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过程中,可按照相应规则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方所获取的赔偿份额。
此外,保险人根据上述条款行使替代请求赔偿的权力并不影响被保险人在尚未获得赔偿的那部分权益上继续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