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机饮酒驾驶并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按照《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为受害者的
人身伤害支付相应的
赔偿款。换句话说,尽管存在酒驾行为,但
交强险仍然有义务在其赔偿范围内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商业险部分则需要依据免责条款进行审核评估。若商业保险协议中包含了关于酒驾免责的规定,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拒赔处理。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