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酒后或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车辆,以及使用尚未进行年度检验的行驶证及驾驶证的情况下发生的
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
赔偿。
2.对于因地震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予承担
赔偿责任。这是基于大多数财产保险产品均已明确排除地震责任的普遍做法,此外,鉴于地震所造成的巨大破坏程度及其数据采集和经验积累的难度较大,保险监管机构亦未对此类风险予以积极推动和支持。
3.
精神损害方面的
经济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同样不予受理。
4.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亦不会给予赔偿。
5.若因发动机进水而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轮胎爆破所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予赔偿。
7.若因车辆上放置的物品撞击所致的人员伤害,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