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超速行驶导致撞伤行人事件中,对于投保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而言,他们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理赔。在此类事故中,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
法规要求,对被保险机动车因
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致使本车上乘客及
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者遭受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的情形,按照责任限额进行
赔偿的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制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驾驶员存在违反
交通规则的行为,那么保险公司所承担的
赔偿责任比例将不超过总金额的一半。剩余的部分,则应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