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
正当防卫”的概念阐述如下:
这是法律术语,用于描述在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等受到威胁时,个体为了保护自身及他人权益,而不得已采取的制止
违法行为并可能会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某种程度伤害的行为。
二,我国的
刑法理论对于正当防卫提出了严格的条件规范,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不法侵害必须实际客观存在;
(2)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中;
(3)
防卫方有理智清醒的防卫意识,其行动具有维护法律秩序的初衷;
(4)防卫动作直接指向侵害方;
(5)防卫措施不应过于极端,无明显超出必要范围。
然而,对于那些正在进行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
暴力性
犯罪行为,对其实施防卫绝无任何限制。
三,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实施正当防卫者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防卫行为过分超出必要限度且因此产生了严重
危害后果,则可能面临
刑事追责。
但即使如此,也应在
量刑上予以减免。
特别地,对于正在
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行为,当面临防卫抉择时,即使造成不法侵害者伤亡,也并不视为
防卫过当,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