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七个月的
取保候审期之后,若最终收到了六个月的
刑罚判决,这也是可能发生的情况。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制度。
此项制度是由
侦查机关要求
犯罪嫌疑人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保证金,并为其开具约束性的
保证书,以便确保其不会逃脱侦查,也能够在需
传唤时随时到案。
这种
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
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因而无需进行
羁押、
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有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它和最终的刑罚判决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但是,并非所有在被采取取保候审后的被告人均会获得
缓刑的恩惠。
根据实际状况来看,需要结合取保候审的原因、是否存在取保后新发现的
犯罪事实或错漏
证据等多个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具体的
量刑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