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享有得到法律援助的权利;
其次是可依本人意愿委托
辩护律师的权利;
再次是有权要求执
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除此之外,还包含了在
诉讼过程中能够使用自己的母语和文字参与的权利;
以及在诉讼过程中寻求
取保候审的机会并且能够申请的权利;
其次,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他有权利选择不作回答;
同时,他也有要求解除身体上或精神上受到的限制措施的权利;
在
证据审查环节,他还有权申请再做DNA检测或者指纹鉴别;
同时,对于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
起诉决定,他有权利提出上诉和
申诉;
他还有检验和校核笔录内容的权利以及对
侵权行为提出控诉和获得公正
赔偿的权利。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