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借款方不幸离世,只要其生前仍留有宝贵的遗产,那么
债权人完全有权向其
继承人追回所借欠款,这样,原本无法收回的
债务仍然有可能得到妥善解决。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各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地进行
遗产分配,确认继承人在遗产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清偿该等责任包括应缴纳税款以及其他合理债务;
然而,我们也应该强调,对于那些无劳动能力并且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根据其情况保留适当份额的遗产,这是符合基本人权原则的做法。
其次,法律赋予继承人为清理被继承人根据法律所欠税务款项和债务的权利,但请注意,继承人仅能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来承担这些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若乐意自行偿还,则无需在这个范围内担责;
至于继承人选择
放弃继承权的情形,他们亦不用为此类应缴纳税款及债务负起清偿责任。
最后,如果存在有
法定继承与
遗嘱继承、遗赠并存的情况,那么
法定继承人将拥有优先
清算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债务的权力;
而对于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
遗嘱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以取得的遗产对上述税收和债务作出相应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