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
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并非意味着所有相关条款皆宣告失效,这恰恰是因为合同中所规定的关于争议
处理方式的条款往往具有独立的
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合同可能涉及到部分无效与部分有效相交织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无效的部分仅仅对签订双方不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然而,一旦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式确定了合同的无效性,通常将引发三个主要的法律后果,即返还财产、折价
赔偿以及
损害赔偿。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