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拆迁安置住房已成功办理了
产权证件,那么便可合法地进行买卖交易。
依据相关
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房地产,是被严格禁止转让的:
(一)通过拍卖、
招标等途径获得
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如不合乎规定要求的。
(二)由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禁止房地产权益的。
(三)合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同拥有房地产,而未能得到其他共享人的书面同意者。
(五)在权利归属上存在争议的。
(六)尚未依照法律程序完成登记并获取权属证书的。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