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移系指
当事人将某项财物移转至他处匿藏,意图
非法占有并企图将该财物据为己有或独自享用之行径。
为了侵犯别一方的
共同财产权益,擅自将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前转移给特定的子女,此举无疑属于
非法行为。
若一方存在明确的财产转移行为,在最终进行
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于实施此类行为的一方可以免除其部分乃至全部份额。
即便
离婚手续已经办理完成之后才发现原来对方曾经进行过财产转移的事实,仍然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对已经分配完毕的
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公正、合理的划分。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