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禁止
当事人在
婚前协议中做出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因此这一行为本身并非
违法。
然而,这种规定的前提是不得违背相关法律
法规的强硬性条款。
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若夫妻能够在婚前协议中达成明确共识且该共识并不触犯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他们自然有权在事前商定子女的
抚养事宜。
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当
诉讼离婚发生时,通常会依据当时双方的意愿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出发,秉持着维护子女最大利益以及成长需求的立场,进而确定
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遵循以下固定规律: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法律明文规定应以母乳喂养为主导方式进行抚养教育,这个阶段的持续大约为两年时间;
(2)但如果遇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婴幼儿则应该交由父亲负责抚养:
母亲患有持续时间较长且难以治愈的扩散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能和母亲共度时光;
母亲虽具备抚养责任却未能尽到相应义务,且父亲要求子女与其生活;
如果在此种情况下,父亲未曾明确提出要求,那么应由母亲承担起
抚养孩子的责任,毕竟照料孩子本就是身为母亲所肩负的义务;
(3)除此之外,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待在母亲身边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无论家长双方达成怎样的协商结果都不会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父亲亦可考虑接手孩子的抚养工作;
(4)在双方父母就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是否适合与父亲共同生活存有异议时,可以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由法官依据照顾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以及家长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若子女已经过了八岁年纪,需要听取他们真正的想法和意见,尊重他们的主观选择。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