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处于
试用期的女性员工,企业不得基于其孕期而解雇。
唯有在满足以下特定情况之一下,企业方可依法进行
裁员:
(1)在试用期内经过考核被证实无法达到企业招聘录用标准者;
(2)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者;
(3)严重渎职、徇私舞弊,给所在单位带来重大
经济损失者;
(4)
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维持
劳动关系,导致对本企业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或经历经企业明确告知仍未予以纠正者;
(5)由于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规定情形导致
劳动合同效力丧失者;
(6)因涉嫌触犯国家相关
刑事法律法规而受到依法追诉者。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