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协议尚未完成
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倘若该份协议满足了特定的法律有效性要件,那么它便是合法且生效的。
而若未进行
不动产物权登记程序,这并不妨碍初始协议的
法律效力。
对于法律所规定的这些有效性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协议的签订方应当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的达成应是建立在各签订方真实意愿表达基础之上;
此外,这份房屋买卖协议的具体条款与约定不得违背任何现行的法律
法规或者
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风俗;
最后,如果有其他相关法律条款对协议的有效性设定了特定条件,亦需同时遵守。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
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