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估的依据是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详细划分为从一级到十级共十个不同级别。
此外,劳动功能障碍层面也进行了分类,依次分别为十个等级。
其中
一级伤残最为严重,
十级伤残最轻微。
关于生活自理障碍方面则划分为三个级别:
生活完全无法自己料理;
生活大半无法自己料理以及部分生活尚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