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行为人事先预谋或故意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受害者的身体遭受轻微程度的损伤,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很难符合主观上想要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伤害罪的
定罪标准,因此该行为人无需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可以逃脱对他的行动所可能导致的社会违反行为所应得到的
行政处罚。
依据我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对于任何故意以
暴力方式攻击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的
违法行为,警方将有权予以
拘留5至10天,同时并根据具体情形决定额外罚款200元到500元。
而如果所实施的情节相对轻微,则也有可能仅受到拘留5天以下甚至罚款500元以下的相应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