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决定
辞退员工时,依照相应
法规,必须为其提供补偿款项。
对于任何不合法的解雇行为,公司有责任向
被辞退的员工支付必要的
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将按照员工在贵司所担任职务的时间长度进行计算,即根据任职时间,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基本薪资给员工作为经济补偿。
若员工的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但未满一年,那么将按照一整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而如果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则应向该员工作出半个月基本薪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