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购置的车辆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即便该车辆仅以单方面名义进行了注册登记,其所有权依然应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的
财产权益,就
离婚事宜而言,法院在处理这类财产时通常会按照均等原则予以划分。
2.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各种方式所获得的财产都可以称之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资产由夫妻俩共同拥有并支配掌管,因此婚后购
买房产一般情况下都是夫妻间的共同遗产,理应遵循平等分割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