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遭遇
十级工伤事故的
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应向职工发放一次性的
伤残津贴,金额约为七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其次根据各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一次性的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
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有着不同的规定尺度。
此外,对于
停工留薪期间的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
如遇劳动或
聘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者主动提出或经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则由
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补偿,并且由用人单位向职工发放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而以上述两点所提到的数额,均需按照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的明确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