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判定涉及到
犯罪行为是否
受贿罪,其
量刑标准可能涉及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
罚金的
处罚。
对于已经触犯
贪污罪的罪犯,根据
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将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判刑:
首先是
贪污金额在一定范围内(亦即较大)或者有其他一定程度的犯罪情节存在时,将被判处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或者拘役的
刑罚,并且同时要处以罚金的处罚。
其次,当贪污金额达到相当程度(即巨大)或者存在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时,将会被判处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罚金亦或是将财产予以没收。
最后,当贪污金额达到了极其严重的水平(即特别巨大)或者同时具备其他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时,将会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而需要同时缴付罚金亦或是财产被没收。
在上述情况中,若贪污金额极为高额且引发了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则甚至可能会被判处为无期徒刑直到死亡,同时还需对任何财产进行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如果相关
犯罪人员在
提起公诉之前能够如实供述自身的罪行,表现出真实的忏悔之意,积极采取措施退回
非法所得,从而有效地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那么在表现出第一款所规定症状的情况下,他们或许可以得到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优待;
而在第二款和第三款所规定的情况下,他们则可能获得
从轻处罚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