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涉及到尚未满两周岁的儿童
离婚案中的
监护权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一职责将被赋予母亲。
2.在实践中,为了处理这类情形,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针对不满两周岁的儿童监护权归属问题,往往会依据此项政策进行决策,他们会以对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更为有利为考量点,同时考虑由父母双方达成协议使两周以下年龄段的子女与父亲共同生活,只要这样做没有对儿童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也会给予适当的认可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