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于轻度
工伤所导致的骨折现象,依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一般会被鉴定为
工伤十级。
其次,倘若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受到工伤而导致
伤残等级达到十级,那么他们有权享有来自
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一笔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数额等于七个月的个人平均
工资。
同时,若
劳动合同或雇佣合约到期终止,或者是劳动者要求主动
解约,则他们仍可获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雇主提供的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但是,这两种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将由我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内的各级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