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遗产继承公证业务时,必须提供的是
遗嘱而非
购房合同。
如果仅仅持有购房合同但却无遗嘱的话,此时是无法完成
遗嘱公证的;
反之,即便不存在购房合同,但有有效遗嘱的话,即便是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因此,
房屋买卖合同并非遗嘱公证的必然要求,实际上,只要具备遗嘱这一关键要素,不论是否拥有购房合同,均可正常进行遗嘱公证手续。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
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招标
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
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保全
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