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遗属未
立遗嘱,则其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
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在此过程中,同一序列中的
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原则上应保持平等。
对于那些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特殊困境且缺乏经济独立性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对他们给予适当关照。
对于那些在生前能对被继承者尽到主要
抚养之责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地给予更多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的话,那么在分配遗产时,最好是不分或者少分给他们。
另外,如果各位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考虑不采取等额分配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