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细分了婚前个人负债向婚后夫妇共同负债转变的几种典型情形:
1.在一方婚前以按照揭方式购
买房产的情况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
2.另一种可能是,在一方婚前举债购买大量婚礼用品,这些用品之后被用于支持和维持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同生活需要;
3.最后一种情形是,在
结婚前,其中一方借用款项进行不动产装修,而按照约定之后由夫妻双方居住或者利用这处房产。
若此类夫妻在婚姻期间将原先婚前的
债务投入到婚后夫妇的共同事务中,那么此时,婚前资本的性质将会随着
财产所有权的改变而被转化为夫妇共同的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有权向
借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且夫妻双方都应对此
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