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持有
结婚证书,您无法提交
诉讼请求。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先行申请并补办婚姻证明文件后,再提起
离婚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婚姻证明材料。
当您未能提供结婚证书时,您应主动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相关
结婚登记记录,以便获取婚姻证明文件。
紧接着,按照要求完善
结婚证办理手续。
如若涉及
事实婚姻状况,您需首先完成补证工作,然后才能进行
离婚程序处理;
而对于非事实婚姻或未进行过任何登记的情况,您不必
向法院提起诉讼,只需与对方自行协商解决即可。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