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地区,
抚养费用支付的形式主要包括三种:
第
一,以一次性的方式支付;
若支付者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则可一次性支付完毕子女直至成年所需的所有抚养费用。
第
二,采取定期支付的方式;
具体的支付时限需由子女的父母进行自由商议,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院予以裁决。
第
三,对于无力支付或下落不明的支付方,可以通过财物折价的方式来抵扣应承担的抚养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