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根据《
治安处罚条例》中的第四十三条款规定,
殴打他人或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者,会被判处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以及对于侵犯行为金额较低的不超过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若情节较轻微,处以最多不过五天的拘留或者对应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
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