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
遗嘱规定的情况下,某些特定情形可以允许
继承者替代继承
被继承人的
财产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
代位继承仅发生在
法定继承的环节之中。
换句话说,代位继承制度仅仅适用于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其父母之前离世,从而使得该子女的晚辈
直系血亲能够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这样的特殊状况之下。
所以,我们强烈提醒您,只有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才可能实现代位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
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