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子女
抚养关系的确认方式,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解决:
一是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
二是父母无法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
三是涉及到子女的年龄阶段等。
具体如下:
第一种情况,关于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话题。
在
离婚案子中,若夫妻双方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那么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观点,按照他们的协议来安排孩子的抚养事宜。
然而,若是由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抚养子女可能会严重影响小孩健康成长的话,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遵守其他的规定。
同样地,如果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孩子的,我们依然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第二种情况,当父母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达成共识时,我们会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我们来看对于子女不满两周岁的情况。
在这个时期内,孩子通常会被归属于女方
监护。
但在特定条件下,这一规定也可能存在例外。
其次,我们来说说对于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在处理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抚养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和需求。
此外,我们还需要对父母分开之后孩子能否适应生活,以及能否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关爱做出考量。
最后,我们看一下对于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孩子的情况。
在这一年龄段,孩子已经具有较为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此时我们主要从孩子自己的意愿出发,听取他的真实想法,
然后再做出判断和决定。
同时,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意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的话,我们也会将此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对是否让孩子跟着父母中的哪一方生活做一个细致的判断和考虑。
《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