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众多的
经济犯罪中,若罪犯被裁定犯下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
而对于那些金额巨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
处罚;
至于那些所涉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到其他极端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会面临更重的
刑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外加罚金的处罚。
2、所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意指任何形式的金融
违规行为,这些行为都会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性。
因此,针对此类严重违反
法规行为,法律规定将处以至少三年以下,最多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如果单位被发现存在这类
违法行为,对此单位将会受到判处罚款的严厉打击,同时对于该单位的直接负责领导人和其他相关
责任人,也会依据具体法律条款进行惩处。
有前两种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在
诉讼之前若能积极退还所吸收的资金或者
赔偿损失,那么便有机会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