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关于
盗窃罪案件的审理流程及期限如下:
在法院接手案件并开展审理之后,通常而言,会在两个月之内做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属于公共检察机构提
起诉讼的
公诉案件,对于这种类型的案件,法院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接到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当然,如果遇到案件情况较为复杂、追捕或获取
证据方面存在难度等原因,且已获得上一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的话,则在此基础上可以延长三个月的时间。
不过,如果具体情况仍然需要继续延期,则必须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核和批准。
而当涉及极少数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同时带有
民事诉讼部分的案件时,由于其特殊性质,同样需要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审批,才能对此类
案件执行延长期限的政策,即延长三个月;
另外,若因其特殊性仍然需要延期的话,也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等待其批复确认。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人民法院身处
管辖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在接收新案件时便开始重新计算
审理期限。
最后,若公安局采用
补充侦查的方式处理案件,并在相关补完调查后将
案件移交到人民法院,那么人民法院也将从此时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