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险公司拒绝履行理赔
合同义务的情况,投保人有多种有效的法律途径可供选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投保人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寻找一个公平、合理且双方均能接受的
赔偿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果,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妥善解决争议,投保人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