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提交书面
起诉状;
其次,立案部门则会根据相关
法规对
起诉请求进行审查,若认为具备
立案条件,便会要求被告方于7日内缴纳
诉讼费用,随后即刻立案处理;倘若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则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如对
裁定驳回起诉的决定持有异议,
当事人应于10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一经立案,法院应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方,被告方需在收到副本后的15日内进行答辩,同时法院还需通知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如当事人有此需求,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
执行程序。
2.接下来是排期开庭环节。法院会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负责该案的法官;对于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同样会提前3天发布公告。
3.
开庭审理阶段,
首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然后核实当事人的
身份信息,接着宣布
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询问是否存在申请回避的情况。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详细陈述案件事实,并提供相应的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阶段,法院会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需出庭作证,同时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双方当事人需针对证据材料发表各自的观点。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需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庭调解阶段,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机会通过协商来解决
纠纷。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需按照调解书的约定
履行义务或者
申请强制执行;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4.
最后是宣判阶段。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同,则需自觉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本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若对判决结果持反对态度,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处理:若为裁定,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若为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