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如投保人无异议,则请您签署确认书,这将成为本公司进行理赔处理的重要凭证和参照标准。若对于该项内容存在疑问或争议,投保人完全享有自主决定权,可以选择不予签字确认。当投保人对
定损清单无任何疑虑时,便可开始安排车辆维修事宜,并依照以下详细规定步骤进行理赔申请流程。
首先,投保人需要将与修车行所开具的发票、维修清单、定损报告及行车执照、保单等相关证明文件一并
递交至本公司。
其次,在与本公司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我们承诺会在十个工作日内为投保人支付相应的保险
赔偿款项。若本公司发现投保人所提供的材料仍有欠缺之处,我们将会在两个月的期限内按照可鉴定的最低额度先行支付赔偿款。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