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
法规,在保险公司拒绝提供理赔服务时,
提出诉讼请求的
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两年,自其获知或有义务了解到
保险事故发生的那日开始算起。
至于人身保险的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方面,他们向保险公司索求
赔偿金的
诉讼期通常为五年,也是从他们知道或是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日开始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