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不涉及任何
财产权益纷争的
诉讼案件之中,本所依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多元化的收费标准:针对每个独
立案件,基础费用从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不等,具体金额视案件复杂程度而定。
然而,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纷争的案件,我们会依据案件的独特性收取1000元至2000元的基础服务费用。若涉及的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了10000元这一界值,则需根据相应区间分别按比例累计计算。详细的计费比率如下: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率为5%至6%;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率为4%至5%;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率为3%至4%;当争议标的金额介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时,收费比率为2%至3%;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10000000元时,收费比率为1%至2%。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若案件未涉及财产权益纷争,本所的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不等;若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纷争,我们将依照
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纷争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若案件未涉及财产权益纷争,本所的收费标准如下:作为被告方辩护
律师的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不等;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不等;若案件涉及财产权益纷争,我们将依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纷争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