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涉
盗窃犯罪的
刑事案件,通常将在2个月之内得到审判机构颁发的裁决书。
这类案件作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属于典型的
公诉案件范畴。
针对此类公诉官司,审判
执行机构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应在接到原告提起
诉讼请求后的2个月内宣誓判决,若案件较为复杂或存在追捕取证等难题的情况下,经上级法院的审查批准,最晚不能超过3个月完成审理工作。
此外,对于一些情节特别严重,需进一步
调查取证或等待上一级法院批准才可继续审判的案件,最高人
民法院有权延长其审理时间,总计不超过六个月。
若案情特殊需要延长的话,也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批同意。
对于负责审理公诉案件的各级法院来说,应当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工作,在收到
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后,应该在两个月之内宣判结果,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当然,如果涉及到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是牵扯到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又或者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中任意一种,都须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的审判期。
如果由于种种特殊原因,还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同样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能继续推进。
至于人民法院变更
管辖权的案件,其
审理期限则从新接手的法院接到案件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若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补充了新的
证据材料,待补充分部提交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则应从头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