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交纳押金方式实施
取保候审措施时,基准金额应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
2.押金的具体额度应依据当地的整体经济环境、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务状况及案件的性质、情节、所涉及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被判罚的轻重量级等各类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量后合理制定。
3.对于涉及经济领域的
犯罪行为、严重侵害
财产权益的
犯罪活动或是其他引发重大
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可按照涉案资产或实际财产损毁数额的1到3倍来确立相应的收交押金的额度定位。
4.针对其他各类型
刑事犯罪案件,可以根据案件自身的特点和差异,将其对应的押金额度控制在介于人民币2,000元至50,000元之间。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
刑罚的轻重等因素确定,但不能少于1000元。